据考古资料记载,旧石器时代中期本境已有先民活动。1923年县境内发现有打制的石斧、石刀,近年先后三次文物普查发现很多旧石器时代遗址。
新石器时代,先民活动更加频繁,沿黄河和清水河流域、统汇川流域,仰韶文化、龙山文化遗址比比皆是,已发现有27处。在这些遗址中发现有磨制的石斧、石刀和粗糙陶器。之后,农牧业成为重要生产活动(详见《文化文物志》)。
夏(约前21~前16世纪),属传说中的雍州地,为狄夷活动区之一。
商(约前16~前11世纪),为鬼戎活动区域之一。
西周(约前11世纪~前771),为翟人活动之地。
春秋时期(前770~前476),先为白翟属地,后属晋。
战国时期,先属赵,后属魏上郡地,秦惠文王十年(前328)纳上郡于秦;赵惠文王三年(前296),又归赵。